退除役官兵福利服務業務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6條 法規:退除役官兵福利服務業務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類別:行政 ›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 處務目 第6條 本準則所稱財務報告,指財務報表及其他有助於使用人決策之揭露事項及說明。財團法人編製之財務報告,應允當表達財團法人之資產負債、營運結果及現金流量等財務狀況。 本條定義的名詞 財務報告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