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除役官兵福利服務業務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5條 法規:退除役官兵福利服務業務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類別:行政 ›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 處務目 第5條 財團法人會計制度應報本會備查,修正時亦同。前項報請備查之期限為法院完成登記之日起三個月內。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