榮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組織規程 第7條 法規:榮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組織規程 類別:行政 ›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 組織目 第7條 本公司為提高人力素質,推行職訓業務,得設員工訓練中心,採任務編組,置主任、師級及員級從業人員若干人,並得視業務實際需要設組、室,置組、室主管,由師級人員中指派適員兼任,上述人員,均就公司總員額內勻用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