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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榮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組織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5條

本公司各處置處長、副處長;各室置室主任、室副主任,並均置組長、師級及員級從業人員若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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