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務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3條 法規:僑務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類別:行政 › 僑務委員會 › 綜合規劃目 第3條 本準則所列會計憑證、會計項目、會計帳簿及財務報表,財團法人得依實際需要增訂。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