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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僑務委員會專業獎章頒給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僑務委員會 >> 綜合規劃目

法規章節: 第2條

本會專業獎章定名為僑務專業獎章(以下簡稱本獎章),分為華光僑務專業獎章、福爾摩沙僑務專業獎章及玉山僑務專業獎章,均用領綬,除事蹟特著或情形特殊外,初次頒給玉山僑務專業獎章,並得因功晉頒福爾摩沙僑務專業獎章,再晉頒華光僑務專業獎章,同一事蹟不得授予二種獎章。
本獎章及附發小型獎章之式樣及圖說如附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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