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務委員會專業獎章頒給辦法 第2條 法規:僑務委員會專業獎章頒給辦法 類別:行政 › 僑務委員會 › 綜合規劃目 第2條 本會專業獎章定名為僑務專業獎章(以下簡稱本獎章),分為華光僑務專業獎章、福爾摩沙僑務專業獎章及玉山僑務專業獎章,均用領綬,除事蹟特著或情形特殊外,初次頒給玉山僑務專業獎章,並得因功晉頒福爾摩沙僑務專業獎章,再晉頒華光僑務專業獎章,同一事蹟不得授予二種獎章。本獎章及附發小型獎章之式樣及圖說如附表一。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