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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海洋環境污染清除處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海洋委員會 >> 海洋資源目

法規章節: 第6條

於非亂流水域之海洋環境發生大量油污染,無法及時有效回收時,得先行圍堵油污染之範圍,並符合空氣污染防制法及相關規定,以現場燃燒法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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