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岸巡防機關與環境保護機關協調聯繫辦法 第6條 法規:海岸巡防機關與環境保護機關協調聯繫辦法 類別:行政 › 海洋委員會 › 海洋資源目 第6條 為處理一般海洋污染事件,環保署得設海洋污染事件處理工作小組,海巡署應協助執行相關任務。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