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委員會海巡署教育訓練測考中心辦事細則 第6條 法規:海洋委員會海巡署教育訓練測考中心辦事細則 類別:行政 › 海洋委員會 › 組織目 第6條 教務科掌理事項如下:一、各班隊之課程規劃、課表編排及教學督導。二、學(員)生召(退)訓、成績核算、畢(結)業及證照之發放。三、教學設施、場地、教具及教材籌建(購)之執行。四、師資之延聘及評鑑。五、各班隊交織教育及參觀見學活動之規劃。六、其他有關教務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