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偵防分署辦事細則 第16-1條 法規: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偵防分署辦事細則 類別:行政 › 海洋委員會 › 組織目 第16-1條 空中作業隊掌理事項如下:一、無人機空中偵巡勤務之執行。二、無人機海上搜救、災情觀測之空偵支援。三、其他有關無人機空中作業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