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組織法 第12條 法規: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組織法 類別:行政 › 海洋委員會 › 組織目 本法規已於 2021-01-20 廢止,以下為廢止前的條文,僅供參考。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第12條 本署置副署長二人或三人,職務列簡任第十四職等或中將,其中一人得比照簡任第十四職等,襄理署務。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