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條後勤處掌理下列事項︰一、關於綜理各類裝備、物資獲得、分配、管理、保修維護、運輸及補給等計畫事項。二、關於任務執行所需之各類裝備、物資採購及管制事項。三、關於營繕工程計畫、編訂事項。四、關於土地、房建物管理作業程序之策訂及督導事項。五、關於裝備、物資等作業程序之策頒事項。六、其他物資支援及醫療行政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