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洋巡防總局組織條例 第3條 法規: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洋巡防總局組織條例 類別:行政 › 海洋委員會 › 組織目 本法規已於 2021-01-20 廢止,以下為廢止前的條文,僅供參考。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第3條 本總局設巡防組、海務組、船務組、後勤組、督察室、勤務指揮中心、人員研習中心,分別掌理前條所列事項,並得分科辦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