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科技創新實驗審查會議及評估會議運作辦法 第9條 法規:金融科技創新實驗審查會議及評估會議運作辦法 類別: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金融科技目 第三章 審查會議及評估會議之運作方式 第9條 主管機關召開審查會議及評估會議,其中專家及學者不得委託他人代理出席,如不克親自出席者,應事先提出書面意見。主管機關召開審查會議及評估會議時,應邀請申請人,必要時得邀請相關人員列席會議。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