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 第9條 法規: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 類別: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保險目 相關法規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9條 本法所稱要保人,指依第六條規定向保險人申請訂立本保險契約,並負有交付保險費義務之人。本法所稱被保險人,指經保險人承保之要保人及經該要保人同意使用或管理被保險汽車之人。 本條定義的名詞 要保人 被保險人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