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業簽證精算人員及外部複核精算人員管理辦法 第15條 法規:保險業簽證精算人員及外部複核精算人員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保險目 第15條 本辦法除第七條、第八條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一月一日施行外,自發布日施行。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