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業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2條 法規:保險業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保險目 第二章 設立 第2條 申請設立保險公司,其最低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二十億元。發起人及股東之出資以現金為限。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