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業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管理辦法 第7-1條 法規:保險業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保險目 第7-1條 保險業得基於避險目的,從事與特定負債部位相關之第六條及第七條所列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