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業依本法第一百四十八條之一第二項規定彙報財務報告及相關文件,應以電子檔傳送至主管機關依人身保險業辦理資訊公開管理辦法或財產保險業辦理資訊公開管理辦法指定之網站。
公開發行股票之保險業依證券交易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申報與抄送之財務報告及相關附件,應以電子檔傳送至本會指定之資訊申報網站。
公開發行股票之保險業依本會所訂關係企業合併營業報告書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及關係報告書編製準則規定應編製之關係企業書表及依第六條規定申報之書件,亦應依前項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