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第29條 法規:保險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類別: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保險目 第三章 內部控制制度之檢查 › 第三節 會計師查核 第29條 保險業委託會計師辦理第二十六條第一項規定之查核,應於每年三月底前出具上一年度會計師查核報告報主管機關備查。主管機關對於查核報告之內容提出詢問時,會計師應翔實提供相關資料與說明。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