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商品銷售前程序作業準則 第3條 法規:保險商品銷售前程序作業準則 類別: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保險目 第3條 本準則所稱之保險商品銷售前程序,包括下列三項程序:一、保險商品設計程序:指保險商品研發至保險商品送審前之程序。二、保險商品審查程序:指保險商品完成設計程序後,報請主管機關審查之程序。三、保險商品準備銷售程序:指保險商品完成審查程序後,至保險商品開始銷售前之程序。 本條定義的名詞 之保險商品銷售前程序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