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商品銷售前程序作業準則 第27條 法規:保險商品銷售前程序作業準則 類別: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保險目 第27條 主管機關得依保險商品之特性分別成立各類保險商品審查會,審查保險業送審之保險商品,必要時並得委託專業機構辦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