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法第一百七十七條之一第二項所定本人書面同意方式、業務範圍及其他應遵行事項管理辦法 第1條 法規:保險法第一百七十七條之一第二項所定本人書面同意方式、業務範圍及其他應遵行事項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保險目 第1條 本辦法依據保險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一百七十七條之一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