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則 第51條 法規: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則 類別: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保險目 第五章 管理 第51條 法令遵循人員應辦理下列事項:一、維持清楚適當之法令傳達、諮詢、協調與溝通系統。二、確認各項作業及管理規章均配合相關法規適時更新,使各項營運活動符合法令規定。三、對各單位人員施以適當合宜之法規訓練。前項工作資料應至少保存五年。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