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則 第2-1條 法規: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則 類別: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保險目 第一章 通則 第2-1條 經營保險代理業務之公司或銀行應任用代理人,並得由其執行保險代理業務、檢核、法令遵循、稽核或其他相關業務。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