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持有同一保險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超過一定比率管理辦法 第9條 法規: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持有同一保險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超過一定比率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保險目 第9條 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依第四條、第六條規定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除因申請書件未備齊或其他必要補正者外,主管機關自申請書件送達次日起三十個工作日內,未表示反對者,視為已核准。前項規定於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依第八條規定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者,不適用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