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融資性租賃業務事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內部控制與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第2條 法規:辦理融資性租賃業務事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內部控制與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類別: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銀行目 第2條 本辦法所稱辦理融資性租賃業務事業(以下簡稱本事業)及融資性租賃交易,應依辦理融資性租賃業務事業防制洗錢辦法第二條第一項第一款及第二款規定認定。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