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發行金融債券辦法 第2條 法規:銀行發行金融債券辦法 類別: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銀行目 第2條 本辦法所稱金融債券,係銀行依照銀行法有關規定,報經主管機關核准發行之債券。其種類包含一般金融債券、次順位金融債券、轉換金融債券、交換金融債券及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之金融債券。本辦法所稱專業投資人及非專業投資人,適用境外結構型商品管理規則第三條規定。 本條定義的名詞 金融債券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