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法 第43條 法規:銀行法 類別: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銀行目 相關法規 銀行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銀行法第三十三條授權規定事項辦法相關 銀行法第三十三條之三授權規定事項辦法相關 第一章 通則 第43條 為促使銀行對其資產保持適當之流動性,中央銀行經洽商中央主管機關後,得隨時就銀行流動資產與各項負債之比率,規定其最低標準。未達最低標準者,中央主管機關應通知限期調整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