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其他條文
全文- 第2條銀行年報之記載事項,應依本準則之規定全部刊入,並得參照金融業募集發行有價證券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規定內容記載,並編…
- 第3條年報編製之基本原則如下:一、年報所載事項應具有時效性,並不得有虛偽或隱匿情事。二、年報宜力求翔實明確,文字敘述應簡明易懂…
- 第4條年報之封面,應刊載銀行名稱、年份及刊印日期。屬公開發行銀行,應於右上角刊印普通股股票代碼及以顯著字體刊載可查詢本年報之網…
- 第5條年報之封裏應刊載下列事項:一、發言人、代理發言人姓名、職稱、聯絡電話及電子郵件信箱。二、總行及國內外分支機構之地址及電話…
- 第6條年報之封底應刊載下列事項:一、銀行印鑑。二、銀行負責人之簽名或蓋章。
- 第7條年報編製內容應記載事項如下:一、致股東報告書。二、公司治理報告。三、募資情形:資本及股份、金融債券、特別股、海外存託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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