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外匯條例 第12條 法規:管理外匯條例 類別: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銀行目 第12條 外國票據、有價證券,得攜帶出入國境;其辦法由財政部會同中央銀行定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