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營電子支付機構專用存款帳戶管理辦法 第14條 法規:專營電子支付機構專用存款帳戶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銀行目 第二章 專用存款帳戶之開立限制及銷戶 第14條 專用存款帳戶名稱應標明該專營電子支付機構名稱,並敘明下列文字:一、專用存款管理帳戶或受託信託財產專用存款管理帳戶。二、專用存款合作帳戶或受託信託財產專用存款合作帳戶。三、專用存款清算帳戶或受託信託財產專用存款清算帳戶。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