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支付機構使用者身分確認機制及交易限額管理辦法 第26條 法規:電子支付機構使用者身分確認機制及交易限額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銀行目 第五章 附則 第26條 本辦法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七月一日施行。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