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營電子支付機構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第3條 法規:專營電子支付機構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類別: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銀行目 第一章 總則 第3條 專營電子支付機構應建立內部控制制度,並確保該制度得以持續有效執行,以健全專營電子支付機構經營。專營電子支付機構應規劃整體經營策略、風險管理政策及指導準則,並擬定經營計畫、風險管理程序及執行準則。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