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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短期票券發行登錄集中保管帳簿劃撥作業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銀行目

法規章節: 第12條

參加人有下列情事之一者,集中保管機構得註銷其帳戶或停止其帳戶之使用:一、喪失參加人之身分者。
二、有清算或解散之情事者。
三、經主管機關勒令停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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