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發行國際通用電子票證或與國外機構合作發行電子票證之審核標準及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銀行目

法規章節: 第12條

發行機構終止辦理部分或全部自行發行或與國外機構合作發行國際通用電子票證業務,或暫停辦理部分業務,應依電子票證發行機構業務管理規則第十八條規定辦理。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