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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60條票券金融公司違反第四十九條準用銀行法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三條、第三十三條之二或第三十三條之四規定者,其行為負責人,處三年以…
- 第61條違反第六條或第八條第一項規定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 第63條票券金融公司負責人或職員違反第十一條第三項規定兼職者,處新臺幣二百萬元以上二千萬元以下罰鍰;其兼職係經票券金融公司指派者…
- 第64條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新臺幣二百萬元以上二千萬元以下罰鍰:一、違反第十六條第一項規定。二、違反第十九條規定。三、違反第二十…
- 第65條票券商或其關係人,於主管機關依第四十四條規定,要求其於限期內據實提出表報、報告或其他有關資料;或依第四十五條規定,派員或…
- 第66條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一千萬元以下罰鍰:一、僱用未依第十二條第一項或第三項規定向票券金融商業同業公會辦理…
- 第67條違反本法或本法授權所定命令中有關強制或禁止規定或應為一定行為而不為者,除本法另有處罰規定而應從其規定外,處新臺幣五十萬元…
- 第68條第六十四條至第六十七條所定罰鍰之受罰人受罰後,對應負責之人得予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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