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券金融管理法 第58-4條 法規:票券金融管理法 類別: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銀行目 相關法規 票券金融管理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七章 罰則 第58-4條 第五十八條第一項及第五十八條之一第一項之罪,為洗錢防制法第三條第一項所定之重大犯罪,適用洗錢防制法之相關規定。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