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券金融管理法 第24條 法規:票券金融管理法 類別: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銀行目 相關法規 票券金融管理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三章 業務 第24條 票券金融公司辦理第二十一條第一項短期票券或債券之自營業務,應依主管機關規定之方式揭露買賣價格。票券金融公司對買賣價格及額度已承諾者,負有依該價格及額度進行交易之義務。前二項規定,於兼營票券金融業務之金融機構辦理短期票券之自營業務,準用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