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券金融公司分公司管理辦法 第7條 法規:票券金融公司分公司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銀行目 第7條 票券金融公司申請分公司停業,應檢具下列書件,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一、停業申請書(格式如附表三)。二、董事會會議紀錄。三、停業計畫書。前項第三款所稱停業計畫書,應載明下列事項:一、停業日期。二、停業之主要理由及對公司之影響。三、對原有客戶權利義務之處理或其他替代服務方式。四、復業之時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