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條票券金融公司申請遷移分公司,應檢具下列書件,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一、遷移分公司申請書(格式如附表二)。二、董事會會議紀錄。三、遷移計畫書。前項第三款所稱遷移計畫書,應載明下列事項:一、擬遷移之分公司所在地。二、遷移之主要理由。三、遷移地點之市場環境評估。四、該分公司經營之原則、方針、利基及行銷策略。五、該分公司未來三年營運量及損益預測(須列示預估基礎、參考資料來源及其重要基本假設)。六、對原有客戶權利義務之處理或其他替代服務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