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其他條文
全文- 第4條(刪除)
- 第5條(刪除)
- 第6條(刪除)
- 第7條(刪除)
- 第9條(刪除)
- 第10條本條例第三條所稱會計獨立之國際金融業務分行,指該分行應使用獨立之會計憑證,設立獨立之會計帳簿,並編製獨立之會計報表,不得…
- 第11條本條例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六款、第九款及第十款所稱中華民國境外之個人,指持有外國護照且在中華民國境內無住所之個人;所稱…
- 第12條國際金融業務分行辦理本條例第四條第一項第十款之資產配置得以全權委託方式為之。國際金融業務分行申請辦理前項業務,其總行應先…
- 第12-1條第十條及第十一條之規定於國際證券業務分公司準用之。前條規定於國際證券業務分公司辦理本條例第二十二條之四第一項第六款之資產…
本站資料整理自全國法規資料庫,可能未即時反映最新修正,正式條文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