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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銀行目
軍政機關外匯審核準則
第7條
軍政機關外匯審核準則 第7條
法規:
軍政機關外匯審核準則
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銀行目
第7條
本準則自
發布
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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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條
軍政機關所經收之外匯,應隨時結售外匯銀行或繳存中央銀行或其指定之銀行。結售時得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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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條
財政部為審核中央及地方軍政機關申請結購進口外匯及匯出款項案件,依據管理外匯條例第四條第三款之規定訂定本準則。
第2條
中央政府年度歲出預算內所需之外匯除依據中央政府總預算各機關外匯歲出數額估計表執行外,省市政府所屬機構及其他機構應將年度歲…
第3條
軍政機關申請結購進口外匯或匯出匯款時,應按前條核定之外匯配額範圍,敘明案情,並檢附相關文件,報由其主管機關核轉財政部審核…
第4條
財政部核准進口外匯或匯出匯款時,應發給核准結匯通知書,憑以向指定銀行辦理結匯,此項文件結匯期限,自發文日起六個月內有效。…
第5條
軍政機關申請結購之進口外匯或匯出匯款,如因金額鉅大,致原列之外匯配額無法容納時,應報由主管機關查核後,向財政部核備,憑以…
第6條
軍政機關所經收之外匯,應隨時結售外匯銀行或繳存中央銀行或其指定之銀行。結售時得比照中央銀行所訂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辦法之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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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