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合作社變更組織為商業銀行之標準及辦法 第10條 法規:信用合作社變更組織為商業銀行之標準及辦法 類別: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銀行目 第10條 信用合作社申請核准變更組織為商業銀行後,經查核其檢具之各項文件有隱匿或虛偽不實情事或有未能確實依照本辦法規定辦理者,財政部得停止其部分業務或撤銷其許可。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