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合作社非社員交易限額標準 第3條 法規:信用合作社非社員交易限額標準 類別: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銀行目 第3條 信用合作社對非社員授信總餘額不得超過其所收非社員存款總餘額。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