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 第14條 法規: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銀行目 第三章 業務及管理 第14條 在我國境內發行之國際通用信用卡於國內使用時,應以新臺幣結算,並於國內完成清算程序;於國外使用時,或國外所發行之信用卡於國內使用時,涉及外匯部分,應依據中央銀行有關規定辦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