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機構辦理受災居民債務展延利息補貼辦法 第5條 法規:金融機構辦理受災居民債務展延利息補貼辦法 類別: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銀行目 第5條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及農業部辦理本辦法補貼事宜,得分別選定或指定經理銀行經理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