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機構辦理受災居民債務展延利息補貼辦法 第12條 法規:金融機構辦理受災居民債務展延利息補貼辦法 類別: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銀行目 第12條 金融機構依本辦法辦理各項債務展延事宜,其非因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之損失,金融機構及其各級承辦人員得免除相關行政責任。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