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機構作業委託他人處理內部作業制度及程序辦法 第20條 法規:金融機構作業委託他人處理內部作業制度及程序辦法 類別: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銀行目 第20條 金融機構辦理下列委外事項者,不適用第十七條至前條規定:一、將其國外分支機構之作業項目委外辦理者。二、委託境外機構辦理位於境內資訊系統之開發及維護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